集团2015年度“华毅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已结束,经过学院和学校逐层筛选,全校共评选出本科生10人获2015年“华毅奖学金”,其中,公司劳动关系2012级本科生庄泽宁获此殊荣。
庄泽宁,男,浙江宁波人,1993年12月出生,为2012级劳动关系本科生,现任劳动关系1201班团支书。
入校三年以来,庄泽宁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表现优异。在学习上,他态度端正,踏实刻苦,成绩名列前茅;在文体活动方面,他发挥特长,积极参与,屡屡荣获奖项;不仅如此,他还深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道理,积极参与各类实践活动,投身学术研究,将理论所学与实践结合,在科研实践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以下是庄泽宁同学所获部分奖项及科研成果,希望他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也希望全院本科生以庄泽宁为榜样,勤学苦干,再创辉煌!
1、2012年10月,荣获校田径运动会双人项目第六名;
2、2013年10月,荣获校田径运动会双人项目第六三名;
3、2013年5月,荣获“校优秀宣传工作者”。
4、2014年9月,荣获一等人民奖学金、2013-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学生标兵”称号。
5、2014年11月,荣获第三届全国高校模拟集体谈判大赛资方组一等奖。
6、2015年3月,荣获华中七校公务员面试挑战赛“最佳行测奖”。
7、所参与的“博文杯”大学生百项实证创新基金项目《产业承接过程中政府在企业“用工荒”困境中的行为研究——以武汉市、成都市为例》荣获三等奖。
8、主持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项目《我国东部地区农村小学教师培训现状的实证研究——以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为例》获校级“优秀成果奖”;
9、2015年1月,发表论文《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运作困境及对策分析》于《企业导报》(2015年01期)。
10、2015年5月,发表论文《简单体力劳动者过度劳动的经济效应分析》于《现代商业》(2015年09期) 。
华毅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及奖励标准
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和大三年级本科生。奖励名额共20名,其中博士生3名,硕士生7名,本科生10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课程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或实践成果突出,且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凡考核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3.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者。
(二)具体条件
2.本科生评选条件
(1)201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2013-2014学年平均成绩位居班级前5名,原则上需获得二等及以上人民奖学金;
(3)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至少1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