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发挥团学组织协同育人工作职能,全面深化和推进共青团改革,立足团的“基层、基础、基本”工作原则,切实提升基层团学组织活力,经院团委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各团支部及学生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五四”综合表彰院级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一)优秀集体(1项,详细说明见附件1)
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3项,详细说明见附件2、3、4)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志愿者
二、材料报送
(一)格式要求
电子版材料使用Word排版,纸质材料采用简装A4纸黑白双面印刷;正文部分使用仿宋字体,四号,行距为固定值23磅。活动照片控制在10张以内,图片须有相关注释,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为原版不压缩图片。
(二)字数要求
集体类奖项材料字数不超过2500字,个人类奖项材料字数不超过1500字,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可以酌情添加附件。
(三)报送方式
1.各团支部申报材料以团支部为单位交院团委组织部;
2.院级团学组织、志愿者协会、辩论队、主持人队、舞蹈队、礼仪模特队、足球队、篮球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排球队以部门或团队为单位交至院团委组织部。
(四)报送要求
1.除附件内以及后续通知特别规定外,所有电子申报材料(申请表、申报材料及附件5)请于4月29日(周一)12:00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ggzzb2018@126.com,书面申报材料请于4月29日(周一)12:00-12:30交至文泉北208。
2.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命名为“XXX团支部+五四表彰申报材料”或“团学XX部/志协XX部/XX队+五四表彰申报材料”,请用文件夹将申报材料进行分类。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团支部需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落实。
2.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各团支部要以民主集中制为评优工作的指导原则,遵循优中选优的评选方针,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按照工作程序,层层把关,切实保证评优工作的完成质量,在评比过程中要注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履行评优工作公示程序,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提高评优工作的公平性和公开性。
3.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各团支部要积极宣传动员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并通过各类宣传方式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引领,通过本次评优工作,积极推荐、选树和宣传一批青年学生集体和个人典型,引导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科学化工作水平。
四、名额分配(附件6)
(一)院级团学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共20名,优秀共青团员共20名。
(二)志愿者协会:各部门优秀志愿者名额3个。
(三)辩论队、主持人队、舞蹈队、礼仪模特队、足球队、篮球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排球队: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各2个。
(四)本科生各年级:
2016级:红旗团支部1个;各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1个;各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2个;优秀志愿者根据所提交的材料评定。
2017级:红旗团支部1个;各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1个;各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2个;优秀志愿者根据所提交的材料评定。
2018级:红旗团支部1个;各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1个;各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2个;优秀志愿者根据所提交的材料评定。
附件5:2018-2019学年yl34511线路中心“五四”综合表彰个人奖项汇总表.docx
附件6:2018-2019学年yl34511线路中心“五四”综合表彰各奖项名额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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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34511线路中心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