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了解各社会实践队伍实践成效,推选优秀的实践学术报告成果,院团委决定对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评审,并对在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推优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实践队:2个;
2.优秀实践成果:1篇;
3.优秀指导(带队)教师:1-2名;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10名。
二、奖项申报
(一)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
优秀实践队申报材料包括优秀实践队申报表(附件2)、社会实践成果报告及维普查重报告。优秀实践成果申报材料包括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3)、社会实践成果报告及维普查重报告。
(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奖项申报材料包括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5)、暑期社会实践心得维普查重报告、实践成果报告及其维普查重报告共4份材料。其中,实践成果报告不少于1500字,实践心得须在1000字左右,实践心得可从实践经历、课题反思和实践感悟三方面进行撰写。
三、奖项评选
(一)材料报送
1.所有申报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和先进个人奖项的团队(个人)都须填写《各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对应部分的相关信息(见附件1),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汇总。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项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由各团支部汇总整理,同样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
2.纸质版材料(仅奖项申报材料)于11月7日(周四)13:00-14:00报送至文泉楼北208教工之家。电子版材料(包括奖项申报材料及《各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于11月7日(周四)14:00之前打包发送至组织部邮箱ggzzb2019@126.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均命名为“××团支部+社会实践推优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名单公示
申报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项的团队(个人)的申报材料将由公司团委进行初评(文本相似度检测)。学院推优初评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院团委将对候选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工作,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由公司团委统一报送至校团委进行奖项评选。
四、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维普查重,公司内凡奖项申报材料总体内容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15%(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将取消作品及作者的评优资格;先进个人申报材料中任意一项(实践心得或成果报告)引用率超过15%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2.查重范围应为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封面部分包括模板封面、基本信息登记表及目录;附录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参考文献、团队简介、团队成员研究综述、调研数据统计、调研问卷模板、访谈提纲、访谈实录、经费开销等不应当作为正文内容的部分以及团队在申报材料中自行归纳在附录中的部分。团队成员分工、行程安排、新媒体宣传等正常申报材料部分可算作查重送检部分,自行查重时可不予以删除。
3.校级立项项目奖项申报遵从校团委通知,名额不占用学院分配指标;院级立项和未立项(自主进行实践)的团队(个人)可积极申报。
附件6:转发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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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4日